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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7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12-24 23:00:09 本文标签:九江 取消 本级 公共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和《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保障房实行交房前动态管理核查,经与相关部门核查比对,怡和苑、怡溪苑、怡芳苑、怡居苑共有7户住房保障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4年12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zjj.jiujiang.gov.cn/zwgk_208/zdly/zfbz/zffpyqt/202412/t20241217_6798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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