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建规〔2024〕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长春市林园局、辽源市林草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大队):
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27日
初审:胡洪亮
复审:苗宝雯
终审:刘杨
原文地址:http://xxgk.jl.gov.cn/zcbm/fgw_98022/xxgkmlqy/202411/t20241127_900146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