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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七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变更法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5 02:34:30 本文标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七批 新型 墙体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我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2024年第七批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新疆巨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反映。公示期满后,我厅对无异议的企业予以发证变更法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7月28日

联系电话:0991-282702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13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2024第七批变更名单公示.xlsx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507/b16408090be1424eb7dbfc76814ad05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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