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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住建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促进建筑业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5 04:11:13 本文标签:芜湖市 建筑业 组织 申报 

各建筑业企业:

为落实我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建筑业发展相关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且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

三、奖项类别和奖补标准

(一)优质建设工程奖。对主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获得“黄山杯”等省级优质工程奖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独立完成并被审定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创优奖励。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对工程获奖情况约定相关奖励的,不重复享受上述支持举措。

(二)资质升级奖。对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的,给予100万元奖补;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的,给予20万元奖补。

(三)总部经济奖。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每上一个台阶(100亿元以上,每50亿元奖补50万元为一个台阶)奖补一次。

全市建筑业奖补总额上限400万元,超出则按总量控制原则等比例调整兑付。

四、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2024年度芜湖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二)分类材料

1.优质建设工程奖。需提供该项目施工合同、相应奖项证书(核对原件,复印件留存)及主管部门的奖项公告、决定文件、编号和官网截图,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2.资质升级奖。需提供主管部门的资质升级、增项公告及相应资质证书(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3.总部经济奖。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等佐证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报流程

(一)初审。企业在规定时间,将相应的申报材料报至企业注册地住建部门初审。

(二)审核。企业注册地住建部门初审通过后,行文将初审意见和相应的申报材料报至市住建局审核。

(三)奖补。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根据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提供的企业奖补名单拨付奖补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于8月25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对应申报材料报至属地住建部门。若企业已享受县市区同类奖补政策,且奖金高于市级奖补标准的,不再重复申报;若企业已享受县市区同类奖补政策,但奖补资金低于市级奖补标准的,可补齐差额部分,由县级住建部门在初审意见里写明相关情况。

(二)申报企业要确保材料合法性、真实性,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按不良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江北集中区规建部联系电话:0553-5939033;

经开区规建局联系电话:0553-5846932;

三山经开区城建局联系电话:0553-3918032;

无为市住建局联系电话:0553-2538122;

南陵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553-6827237;

繁昌区住建局联系电话:0553-7915012;

湾沚区住建局联系电话:0553-8791811;

镜湖区住交局联系电话:0553-3878515;

鸠江区住交局联系电话:0553-5864947;

弋江区住交局联系电话:0553-4812587。

附件:1.2024年度芜湖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

2.芜湖市2024年度促进建筑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7日

附件1:2024年度芜湖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奖补资金申请表.doc附件2:芜湖市2024年度促进建筑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xlsx

 

原文地址:https://zjw.wuhu.gov.cn/xwzx/tzgg/8842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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