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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同意“云溪海棠小区“正式命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5 05:21:35 本文标签:钦州市 同意 海棠 小区 

广西钦州华元置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云溪海棠小区住宅项目命名申请书”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钦州市区安州大道 93号,用地面积30966.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057.10平方米的住宅区命名为“云溪海棠小区”,各栋楼宇命名为::新建1#-3#楼、5#-9#楼、地下室。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你司在地名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设置以及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证件办理中应使用“云溪海棠小区(Yúnxīhǎitánɡ  Xiǎoqū)”标准名称和读音。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8986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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