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等规定,经研究,注销亳州市高瓴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一类审查机构(房屋建筑工程)资格,证书编号112101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57709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