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
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运营主体
联合发布通告——
我市“以旧换新”存量住房面积标准由“不大于70平方米”调整为“不大于90平方米”
“以旧换新”存量住房挂牌交易时限由“60天”调整为“45天”
本次调整从10月8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
目前我市芗城区2009年12月31日前
建成的70-90平方米的存量住房约有2.6万套
比70平方米以下存量住房数量多出近1万套
为了能让更多市民享受“以旧换新”政策利好
此次我市按照“逐步放开”原则
对相关申请标准进行调整
进一步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
通告明确
若存量住房存在私自改造(一套改多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荷载)等情形
则不予受理该住房“以旧换新”申请
文稿来源:闽南日报,市局市场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