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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2025年1-3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5 10:59:01 本文标签:实施细则 梧州市 商品房 印发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我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通知,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我局制定了《梧州市本级2025年1-3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7日

梧州市本级2025年1-3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

一、契税补贴对象及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3月31日,在梧州市城区(即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类),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二、契税补贴原则

契税补贴遵循先征后补原则,购房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契税的,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

2025年1月1日前已网签备案的合同在1月1日后因故撤销,撤销后同一人或包含同一人作为业主重新购买同一套商品房的(含住宅、非住宅类),不得享受此次契税补贴。

三、申请契税补贴期限

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业主,提交申请契税补贴材料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契税补贴权利。

四、办理流程

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持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一楼A14号窗口提交申请。

五、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需提交的资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或开发企业售楼部领取(一式一份,收原件);

(二)契税税票(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购房人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购房人本人的银行账号(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已领取契税补贴的因特殊原因确需办理网签合同撤销、退税手续的,必须先退回已领取的契税补贴,才能办理网签合同撤销、退税等相关手续。

(二)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购房契税补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0774-2826626、0774-6025091

附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新建商品住房 £新建车位 £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产品

购房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购买人本次购买房产情况

1、新建商品住房(£首套 £二套 £三套以上)

2、其他(£车位、商铺、写字楼等)

出卖人

房屋坐落

合同备案日期

合同编号

建筑面积

(㎡)

成交金额

(元)

申请财政补贴

(元)

(小写):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购房人开户

银行名称

购房人开户

银行账号

持卡人:

购房人现场签名(手印)或盖章:

本人承诺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失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收件人(初审): 审核人: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2025年1-3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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