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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送达遂市执(河东)立通字〔2024〕第20号《立案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5 11:12:52 本文标签:遂宁市 执法局 通知书 城市 管理 

胡文哲、梁银华:

因你涉嫌在世纪锦江6栋11楼2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9日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你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机关调查期间,你可以陈述事实、理由,提交相应证据。本机关将对你提出的意见进行复核;你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本机关将予以采纳。

现因其他法定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遂市执(河东)立通字〔2024〕第20号《立案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zwgk/show/d60cd0af70b88a7e6bbc0be5f7ba83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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