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所属街道社区/所属单位 | 房屋小区 | 房间号 | 建筑面积(㎡) | 调整内容 |
1 | 刘剑秋 | 21040219670709**** | 新华街道东方社区 | 师专南 | 7-2-1704 | 50.88 | 最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转中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 |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申报情况不实的相关人员,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
举报电话:58067830。
抚顺市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戴鹏
原文地址:https://zjj.fushun.gov.cn/002/002002/20240813/6d4db424-91cc-4bcd-8eed-90241f495cd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