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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按实际污水排放量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5 15:30:59 本文标签: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污水排放 污水处理 钢铁股 

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县级以上地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之规定,于2025年8月29日向我局申请在厂区总排水口安装计量设备,按实际污水排放量缴纳污水处理费。并于2025年8月29日安装完成总排水口计量设,完成权威部门三方检定。

现经由四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规定,具备按照实际污水排放量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日

 

原文地址:http://zjj.siping.gov.cn/zwgk/fwsyqysgg/202509/t20250901_747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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