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赤峰利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行政奖励的通知》(内建质〔2025〕144号),赤峰利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内蒙古)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取消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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