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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蚌埠市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5 18:54:46 本文标签:企业资质 资质证书 蚌埠市 做好 

全市各监理企业: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审函〔2024〕17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范围内且资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的监理乙级资质企业。

二、延续条件

1.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在“蚌埠市智慧建设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线上提交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监理资质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应同时提出延续申请。

3.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常见问题解答》要求,考核注册工程师社会保险。

三、延续要求

企业应按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我局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1.监理企业法人承诺书 .doc

附件2.监理资质延续功能操作手册.docx

2024年12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engbu.gov.cn/xwdt/tzggao/140831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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