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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住建局关于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东建勘设公示〔2024〕11号)

发布日期:2025-12-25 19:07:59 本文标签:资质审查 东营 工程 勘察 

东建勘设公示〔2024〕11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勘察设计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公示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东营市”查看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作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546-8087599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8号

邮政编码:257091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类型

申请资质

审查意见

1

山东中汇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延续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不同意

2

山东宏图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延续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不同意

3

东营市众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延续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同意

4

山东嘉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延续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同意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4/12/11/art_37153_10313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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