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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10月20日

发布日期:2025-12-25 19:33:32 本文标签:金华市 规范性 废止 行政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建设更新部、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金市建建〔2023〕6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jsj.jinhua.gov.cn/art/2025/10/21/art_1229168694_1831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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