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6月27日,市教育局公布《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便于家长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市2024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时间有所提前,初中于7月8日—12日进行信息采集,小学于7月15日—19日进行信息采集。
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民办同步
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以下统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按照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根据需要确定向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计划,确保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来昌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免试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要求,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落实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的标准要求,控制起始年级班额。
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学籍衔接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和学位信息分配均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数字平台”(以下简称为“入学平台”)进行。城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开区、南昌高新区)及南昌县、湾里管理局信息采集时间安排在7月8日—12日(小升初)、7月15日—19日(幼升小);其他县区信息采集和学位分配时间由相关县区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规范入学信息采集。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学籍衔接;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全面清理计划生育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小学年龄要求: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必须依法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获准后可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入学的,应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入学要求:2024届小学毕业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有小学学籍且为“小学毕业”状态。无小学学籍或未毕业的学生无法录取初中学校并建立初中学籍。
2024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初中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入学依据。
经“入学平台”提取适龄小学新生、小学毕业生的家庭户籍、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或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等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不得再作修改。
全面推行“阳光分班”
各县区将加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变化趋势的分析预测,尤其对部分片区入学需求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继续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照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从2023年初中新生入学(2026年初中毕业生)开始,在同一公办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休学或自外地转入南昌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
全面推行“阳光分班”。本年度,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未随机派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工作(参与随机派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派位现场即派位到班)。录取结束,经“入学平台”双确认的所有学生由各县区组织使用统一经司法鉴定的派位程序随机分班,学校组织班主任公开抽取班级完成随机分班工作。学生分班结果、教师分配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由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针对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为更好保障随班就读质量,各县区可在家长同意的前提下,选择区域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相对集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针对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及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送教上门。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洪观新闻记者 徐蕾)
2024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问: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租房备案等材料认定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拆迁协议及其他有关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居住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时间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
问:共有房产如何认定类别呢?
答:按如下情形分别认定:
1.家庭(父亲、母亲、学生本人)共有房产按照父母的房产予以认定;
2.家庭与祖辈的共有房产,在学生家庭本身无单独房产或无家庭共有房产的前提下按照学生家庭房产予以认定;
3.家庭与非直系亲属的共有房产不予认定,如某房产为“爷爷+学生本人+学生堂兄弟”共有,不予认定;
4.学生亲兄弟姐妹名下共有房产,如产权人均为未成年视同学生家庭房产予以认定。
问:房产和户口不在同一个地方我应该在哪里读书?
答: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家庭房产在南昌城区(除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的,以房产所在学区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户口在南昌城区而房产不在南昌城区的,可依据学生家庭在南昌市租赁住宅(应当办理备案租赁登记,下同)地段相对就近安排学校就读;户口在南昌城区但未在南昌城区购房且未办理备案租赁登记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问:我购买了房产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该在哪里就读?
答:原定交付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含),因房地产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付的,在交清契税的前提下,经“入学平台”核验通过,该购房合同享受与不动产权属证明同等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除以上情形外的购房合同,详见各县区政策解读。
问:我在南昌市有多套房产,我可以任选一套就读吗?
答:家庭有多套房产的,可自主选择一套家庭单独或家庭共有房产就读;家庭多套房产均与祖辈共有,按照实际居住的房产以第四类生源安排就读。房产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问:我的居住证、备案租赁合同在6月1日到期,可否安排就读?
答:居住证、租赁备案合同到期后应该及时续办,续办后可接续计算;到期未续办的不作为有效入学依据。
问:我未办理居住证、备案租赁登记,但我在南昌交了一年社保可以安排就读吗?
答:缴纳社保不作为主要入学依据,请家长及时办理居住证、备案租赁登记。
问:居住证是父母办理还是要小孩办理?
答:父母、学生本人办理居住证均可,如父母、学生均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优先提取学生居住证信息。
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确定了吗?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将安排在公办学校信息采集时间段内,随机派位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问:我听说有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组织了招生考试,我还可以报名这些学校吗?
答: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以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有关规定,有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求的家长均需通过“入学平台”进行报名。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律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资格。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经“入学平台”报名即录取。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家长要注意甄别以“提前录取”“借读”“旁听”等名义牟利的行为,此种情形无法取得该校学籍,将不得在南昌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问: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不需要随机派位直接录取的,或者随机派位被录取的,可以不去吗?空余出来的学位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招生对象吗?
答:根据入学政策,以任何形式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的,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筹类别生源安排入学。该校所产生的空余学位自动核减,不再进行补录。
问: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未被录取,我还可以参加公办学校录取吗?
答: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
问:双(多)胞胎学生捆绑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如何操作?
答:双(多)胞胎家长报名民办学校时,需分别给双(多)胞胎学生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报名成功后,若双(多)胞胎学生选择同一所民办学校,默认为捆绑报名。捆绑报名后,若派位中签,则双(多)胞胎按实际捆绑人数同时录取,若未派中,则同时不予录取。若双(多)胞胎学生选择不同民办学校报名,则默认放弃捆绑报名。
(洪观新闻记者 徐蕾 整理)
原文地址:http://zjj.nc.gov.cn/nczfbzglj/fgxw/202407/d83793080d564666b4cd2156eb148c8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