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含高新区,下同)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函〔2025〕594号)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机构类别
市内施工企业、行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行业社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培训机构应满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9号)中培训机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一)机构申报
培训机构在申报时间内登陆“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zjrcfw.cn/)注册机构账号,并完整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同时,各培训机构向我局提出参加遴选申请(附件2),填写承诺书(附件3),与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后进行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机构核查
我局负责组织所属机构遴选推荐工作,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培训机构实地核查,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遴选公示
我局根据前期核查情况,确定遴选推荐的培训机构名单,并将名单在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频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遴选推荐报告上报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要求如实进行申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1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二)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申请。
(三)请各区县及时发动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参加申报遴选。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申请表
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诚信培训承诺书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8日
(联系人:韦应泽,联系方式:2202128)
原文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dep_tzgg/-/articles/2075516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