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审告〔2025〕143号
湖北研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群众举报,经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虚假承诺,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厅决定依法撤销你单位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如对本决定不服,企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s://zjt.hubei.gov.cn/zfxxgk/fdzdgknr/xkfw/xzxkjg/cxjd/202504/t20250422_562449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