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住建厅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为契机,市质监站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聚焦《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等国家标准宣贯,针对防水工程及施工质量控制向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五方责任主体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工程质量责任落实。
本次检查以“落实规范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解决质量痛点”为目标,重点围绕通用规范执行、工程质量控制等内容展开,旨在提升工程建设各方对新规范的理解与执行,切实防范渗漏、开裂等常见质量问题。

宣贯环节,市质监站工作人员结合工程实例解读通用规范核心要求,强调“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应贯穿施工全流程”。针对防水工程这一质量通病高发环节,明确提出“三严格”要求:严格材料进场验收,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后需经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施工工艺控制,基层处理需达到“平整、坚实、干净、无裂缝”标准;严格过程验收,监理单位全程旁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施工质量控制方面,市质监站要求五方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建设单位履行首要责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在每道关键工序施工前制作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旁站监理,对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等关键环节实行“签字确认”,严禁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追溯体系,明确每道工序责任人,做好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记录等资料留存;设计及勘察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勘察说明与设计交底,相关内容应具备专业性、全面性与详实性。
本次宣贯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明确了通用规范的具体执行标准。下一步,市质监站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规范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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