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30号)等文件,我局组织开展全市第五批绿色建材应用交流项目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实效优先。
综合考虑节能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因素,以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碳减排效果、项目专项资料档案及台账内容完整度为主要判断标准,重视试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
(二)注重可复制可推广效应。
重点评选建设模式易复制,所采用产品、技术易推广,具有岭南特色的项目,鼓励采用本地企业的绿色建材产品。
(三)分阶段评审。
已建成及2025年底完成建设的试点项目,优先纳入评选范围。计划2026年上半年内完成的试点项目,视项目施工进度及资料完整性,经专家审核后,可纳入评选范围,事后监督。
二、试点数量及类型
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材试点项目均可申请。本次评选遵循“选优培优”原则,评选一批试点项目,挑选一批典型案例推广项目,储备一批待评项目。
(一)已建成项目。
已建成及2026年上半年可建成的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后可纳入本批次佛山市绿色建材应用交流项目。
(二)在建项目。
申报项目为计划2026年上半年内可建成的在建项目,视项目施工进度及资料完整性,通过专家评审后可纳入本批次佛山市绿色建材应用交流项目。
三、评审流程
试点评选工作由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和公示公告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一)资料审查。
经汇总所有申报项目的文件资料后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以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碳减排效果、项目专项资料档案及台账内容完整度,通过各项指标的打分,评选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较高、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项目。
(二)现场核查。
专家组对申报项目按需进行现场核查并予以技术指导。
(三)公示公告。
通过评审的项目在我局官网及绿色建材产品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且无收到相关异议或意见,将在上述网站公布佛山市绿色建材应用交流项目(第五批)名单的通知。
四、申报时间与申报资料要求
有意申报绿色建材应用交流项目的单位请将申报资料报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由区局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交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协会汇总(含纸质及电子材料)。申报资料详见《佛山市绿色建材应用交流项目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
五、激励与宣传
我局将对应用交流项目及其参建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诚信加分,并争取向上级进行项目推荐。对于典型案例项目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网上公示、主流媒体宣传、各类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推荐项目。
附件:1.佛山市绿色建材应用示范项目提交资料清单
2.相关申报表格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1日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蔡汉东、蔡绮婷,电话:82284486;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协会方霓,电话:81066190,邮箱:fsjzjnxh@126.com)
原文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689544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