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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吕钧回购限价商品住房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6 07:30:33 本文标签:回购 限价 商品 住房 

根据《浙江省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浙委办[2004]33号)文件规定,现对吕钧申请回购限价商品住房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联系电话:0578-2610598(上班时间)。

姓名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补缴房款

吕钧

水木清华苑12幢

78.99m2

595621元

丽水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5/4/10/art_1229286672_5494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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