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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08:07:06 本文标签:建筑施工 钦州市 开展 特种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建筑施工现场无证上岗问题十分突出,给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隐患。为规范施工安全,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筑牢安全防线,严格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产业工人持证上岗制度,消除无证上岗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产业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产业工人持证上岗情况。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构件装配工、灌浆工、预埋工、模板工、镶贴工、管道工、防水工、油漆工、测量放线工等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电工、焊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汽车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施工现场内机动车司机(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推土机、压路机)等培训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三)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施工、监理企业针对技能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面核查现场作业人员证书、证书时效、人证一致、标识管理等情况,是否分期分批审批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报审表,是否留有特种人员花名册。

(四)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项目总监、安全专监是否要求安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检查安排

2025年8月26日至9月5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书不符合规定的立即停止作业,待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检查情况组织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立即进行部署,把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施工、监理企业,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同时,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做到无证不上岗,上岗必有证。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检查,发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以及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加强跟踪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对施工、监理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诚信扣分,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三)对未取资格证书的人员,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报名至钦州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训考试。其中,需要培训建筑产业工人的企业,可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钦州市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进行免费报名,期间不收取学员报名、培训、考试、取证等费用(联系人:翟华鑫,电话:2862120,电子邮箱:qzjs2862120@163.com)。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检查情况于8月31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联系人:梁斌,电话:0777-2862080,电子邮箱:qzzjjzak@163.com。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zjj.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wjtz/t25892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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