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相关企业:
按照《山东省住建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鲁建执法函〔202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4/8/30/art_32695_103106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