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盟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夯实职称评审决策的技术支撑,不断充足评审专家队伍,完善全盟工程系列建设工程评审专家库,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全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4〕84号)相关规定,拟在各单位组织推荐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一)全盟有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入库专家职责
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可参与全盟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的评审工作需要,在评委会专家库内随机抽取规定量的评审专家,对中、初级专业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在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三、入库专家推荐资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干净担当,无违纪违法行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四)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具备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推荐不限指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丰富,特别是工作在一线、业绩突出、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并对推荐人选条件予以审核把关。
(二)对填报内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人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盟住建局根据推荐条件,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报盟人社局备案。对随机抽到的专家作为当年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成员。
(四)请各单位认真填报模板,审核盖章,随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7月9日前将专家库模板电子版及PDF盖章,报送盟住建局办公室邮箱xmjsj8222775@163.com。
联系电话:马晓宇 15147969966
附件: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模板
原文地址:http://jsj.xlgl.gov.cn/jsj/zwgk/tzgg/2024070517524823731/index.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