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振兴区执法局、高新区规建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东港市、凤城市要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监督考核机制,落实定期检查制度,监督保洁员做好村庄日常保洁,保证保洁员工资按时发放。
二、市辖各区要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力争在2025年底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
三、宽甸县要结合自身财力、实际运营成本及现有设施配备等情况,做好一体化运行论证,视情在符合条件的区域推进一体化进程。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联系人:姜欣志 联系方式:18309887086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407/017198128697436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