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山区孟山南路59号春晓花园32幢102
以上房源已注销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淮住建【2023】242号)规定,现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淮北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hbzjj.huaibei.gov.cn/xwzx/tzgg/57879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