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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宁波市区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现场检测办法的通知》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11:45:21 本文标签:民用建筑 建筑节能 工程质量 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 

甬建发〔2025〕21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宁波市区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现场检测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256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5/7/23/art_1229325543_1814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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