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二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7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提供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工作要求,省下达我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二批典型镇培育本级分配资金共4000万元(每个典型镇800万),分别分配给梅江区(西阳镇、长沙镇)1600万元,梅县区(畲江镇、丙村镇、城东镇)2400万元,专项用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二批典型镇培育。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
附表:梅州市2024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二批典型镇培育专项资金分配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
(联系电话:2244803,电子邮箱:zj2244803@163.com)
附表:梅州市2024年“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二批典型镇培育专项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市本级分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万元) | 备注 |
梅江区 |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二批典型镇培育专项资金 | 1600 | 用于西阳镇、长沙镇典型镇建设 |
梅县区 |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第二批典型镇培育专项资金 | 2400 | 用于畲江镇、丙村镇、城东镇典型镇建设 |
梅州市合计 | 4000 |
原文地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fhcxjsj/gsgg/content/post_26955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