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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关于2024年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延续资质审查意见情况公示(10月15日)

发布日期:2025-12-26 12:58:04 本文标签:资质审查 许可证 怀化 燃气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建城[2017]22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2024年燃气经营企业资质延续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

一、如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企业直接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45一2261710

通讯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426室。

邮 编:418000

附件:

2024年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延续评审意见公示汇总表

截至2024年10月14日

县(市、区)

序 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

备注

新晃县

24-12

新晃易洋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

延续申报

芷江县

24-13

芷江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

延续申报

 

原文地址:https://www.huaihua.gov.cn/zjj/c110021/202410/57782bb6a4934c90b7d9c9659d4b45f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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