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批前公示
〔2025〕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姚安县宏兴液化气储备站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重新申请申报材料,经我局审查,拟对姚安县宏兴液化气储备站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重新申请事项进行办理,现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 | 经营类别 | 地址 | 法人 |
姚安县宏兴液化气储备站 | 瓶装燃气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蜻蛉村沈家梨园 | 起艳奇 |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9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联系单位: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联系电话:0878-3013013。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zhujian.cxz.gov.cn/info/egovinfo/1001/centent_overt/1153230056881017XU-/2025-021200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