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汛期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保供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燃气管道设施安全度汛,9月2日上午,市住建局副局长、市燃气专班办公室副主任刘艳军组织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及单位深入赤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赤峰新城富龙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就中心城区气源保障、管网建设、供气服务、应急保障、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工作组现场查看了两家管道燃气企业的储气设施,详细了解了储气状况、管网巡查以及快速应急联动、燃气管道铺设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扎实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调研工作组要求,一是加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城镇燃气管道和设施保护工作,加强日常巡线、设施设备的巡检频率,对发现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加强监督监管,全力防范汛期燃气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保障稳定供应。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保供应急预案,密切关注运营状况,保障燃气的稳定供应。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统筹使用和调配,全力保障居民用气安全。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三是防范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情况。燃气经营企业要对可能造成管道、管线损坏的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特别是在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要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制定管线保护方案和保护措施,并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安排专人现场指导,必要部位要24小时现场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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