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并统一申报材料、优化业务流程,我局从2025年1月6日起更新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办事指南(详见附件),请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2月6日起按最新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办事指南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日
原文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7530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