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于2025年12月15日起,将承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等5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特此公告。
附件:受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0日
附件
受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 委托主体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具体权限 |
1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2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 行政许可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
3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 |
4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 行政许可 |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
5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房地产估价机构(含一级机构及分支机构、二级、三级)备案 |
原文地址:http://jnszjj.jining.gov.cn/art/2025/12/1/art_18653_27075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