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我局会同市文物局、市城管局等有关单位,对黄河水利委员会机械修造厂大礼堂等9处历史建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审核工作。经调查,9处历史建筑分别因鉴定为危房、土地收储、地铁建设等原因被拆除,造成历史建筑本体不存在,市、区两级综合执法部门已完成调查并依法处理。
目前,我局已会同市文物局完成拟撤销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审核工作,现将详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证明材料。
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9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联系电话:0371-67188963
电子邮箱:zzscjjmcc@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拟撤销历史建筑详细清单
2025年11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s://zzjsj.zhengzhou.gov.cn/gggs/9741847.j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