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15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5年第15批)
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位置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原因 | 备注 |
1 | 杜自春 蒋洋洋 | 六安华邦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 华邦新华城8号地下车库-12122号 | XJBA202411283415010103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
2 | 赵 猛 | 六安市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 六州雅园1幢1704室 | XJBA202212073415010058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
3 | 杨可琴 | 安徽振兴控股集团溪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振兴溪境27幢204室 | XJBA202508053415010008 |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xzsp/54412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