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居住区树木修剪工作,有效遏制过度修剪行为,近日,金华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制定并印发《金华市居住区常见树木修剪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提出,实施树木回缩修剪,要在常规修剪已无法解决居民通风采光及安全问题时,才可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且至少保留三级分枝(单轴分枝型树木应保留原树高的2/3以上)。此外,回缩修剪必须在树木休眠期进行,并避开极端天气。


《指南》提出,拟实施回缩修剪的,需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委员会制定修剪方案,向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乡镇街道核实盖章后在居住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属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最终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物业公司或绿化养护队伍按《指南》要求实施修剪。
《指南》还进一步明确了居住区内观花灌木、常绿灌木、绿篱(含色块)、藤本类植物等修剪技术要求。
市园林景观服务中心提醒市民:根据《金华市城市绿化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对居住区内乔木进行回缩修剪、截干等其他形式修剪。如违反规定,将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损失评估值赔偿,并作相应处罚。
原文地址:http://jsj.jinhua.gov.cn/art/2025/10/9/art_1229168704_5890432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