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南充市住建局关于四川聚天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1家建筑企业资质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7 01:14:31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南充市 四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四川聚天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21家建筑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参照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4年12月17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南充市涪江路市政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

邮编:637000 电话:0817-2338341 0817-2330162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期: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序号

属地

企业

名称

申请事项

初审意见

备注

1

顺庆

四川聚天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延续

2

顺庆

四川华匠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延续

3

顺庆

四川源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延续

4

顺庆

四川嘉美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同意

注销

5

顺庆

南充光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延续

6

顺庆

四川志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延续

7

高坪

四川厚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增项

8

顺庆

四川正奇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延续

9

高坪

四川兴元蜀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1、技术负责人多家企业执业;

2、中级职称人员索满、王子龙、吴红涛等多家企业执业。

新办

10

顺庆

南充兴运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中级职称人员叶俊杰专业不符合要求。

延续

11

高坪

四川昊辰至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中级职称人员刘嘉阳、王瑜、吴浩杰多家企业执业。

增项

12

顺庆

四川荣创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中级职称人员汤琴、田继明多家企业执业。

增项

13

嘉陵

四川弘之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中级职称人员高云庆、徐涛多家企业执业。

新办

14

顺庆

四川昌岷建设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中级职称人员铁勇魁多家企业执业。

增项

15

顺庆

四川嘉鸿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1、中级职称人员马志勇证件存疑;

2、技术工人专业不符合要求。

延续

16

顺庆

四川铭新达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中级职称人员赵广强多家企业执业。

增项

17

顺庆

四川六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净资产不足。

延续

18

高坪

四川航亿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中级职称人员陈云猛专业不符合要求且证件存疑。

新办

19

顺庆

四川仝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1、净资产不足;

2、技术负责人多家企业执业;

3、中级职称人员蔺子伟、丁东旭、曾辉等多家企业执业。

延续

20

顺庆

南充经纬劳务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1、净资产不足;

2、技术负责人证件存疑;

3、中级职称人员陈建平、贺晓蓉、邱建华等证件存疑。

延续

21

嘉陵

南充鼎鑫劳务有限公司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不同意:

净资产不足,审计报告不符合要求。

延续

 

原文地址:https://www.nanchong.gov.cn/zjj/xwdt/tzgg/202412/t20241211_2050923.html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