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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振芬等16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7 02:55:33 本文标签:贺州市 棚户区 住房 适用 经济 

2025年10月,梁振芬等16户家庭申请购买平桂矿区管理处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平桂矿区管理处初审,平桂住建局二审,我办复核,该16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梁振芬等16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梁振芬等16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西湾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申请家庭类型是否在本项目改造范围申购时间与主申请人

关系

姓名申购时婚姻状况申购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购时家庭住房情况可享受面积(㎡)备注
1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17年9月18日申请人梁振芬丧偶12000住房困难23.92已享受房改房46.08平方米,已征拆。
2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8月28日申请人黄金权初婚33000住房困难27.26已享受房改房42.74平方米,已征拆。
配偶江玉娇
3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25年8月14日申请人粟春凤丧偶240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4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17年9月28日申请人黄广庆离异24000住房困难26.64已享受房改房43.36平方米,已征拆。
5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0年4月1日申请人叶成林未婚30000无住房70

6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18年9月11日申请人朱维花丧偶10800住房困难32.62已享受房改房37.38平方米,已征拆。
7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18年9月10日申请人周多多未婚24000住房困难70家庭名下登记有二手交易住房58.69平方米,已征拆。
8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19年3月20日申请人黄桂敏再婚20400住房困难57.84已享受房改房12.16平方米,已征拆。
配偶张传红
9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8月11日申请人岑秀云初婚324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王超
10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8月13日申请人梁文彩离异312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11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17年9月30日申请人卢伍兰初婚210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杨佑旗
12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25年8月25日申请人封冬兰离异384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13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025年8月20日申请人黄锦云初婚360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徐伟伟
14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8月21日申请人黄一芝初婚318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韦金花
15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17年9月28日申请人梁秀芳丧偶12000住房困难27.88已享受房改房42.12平方米,已征拆。
16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18年8月28日申请人梁杰杰初婚258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周进新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61545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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