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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12-27 04:18:22 本文标签:人民政府 城乡建设 重庆市 政府办 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22〕7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相协调。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绿色发展,推动高品质宜居地建设。

1.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新格局。紧密围绕成渝地区“一轴两带、双核三区”空间发展格局,深入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重要原则。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形成疏密有致、集约高效的空间格局。强化基础设施发展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产力布局和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

2.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构建以主城都市区为引领,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为支撑的绿色协调发展格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严格控制城镇空间无序扩张,优化城市城区绿色空间体系,实施城市生态用地改革创新,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衔接“三线一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3.优化城镇空间格局。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建设都市圈,以区县城为依托建设城镇圈,构建超大城市引领发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的网络城镇群格局,建设山水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布局的引导,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及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构建规模、职能与空间关系更加协调的城镇体系,中心城区和百万级大城市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紧凑集约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城镇空间形态。推进以区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满足农民在区县城安家就业需求。以区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

4.打造安全绿色、生态宜居的文明美丽乡村。保护乡村自然山水,遵循传统乡村风貌特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动宜居村庄建设,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农村产业布局,推动形成区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分明、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

5.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砍大树、不盖高楼,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有序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

(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6.着力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加强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平行山岭和近城重要独立山体的保护和修复,完善区域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尊重城市的总体山水格局,顺应自然,保护城中山体、水体、地貌,延续山地自由式路网,不大填大挖、深挖高切。

7.大力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支持力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引导建筑用能向电气化发展。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促进清洁能源生产、送能、储能高效协同发展,启动实施一批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试点示范。

8.高标准打造城市绿色名片。持续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或提质改造。系统化特色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防洪排涝、水生态空间保护、城市水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重点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健全防洪排涝设施,提升城市雨洪调蓄功能。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绿地布局,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推动绿色城市建设,推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9.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规范市政管网纳管管理,持续推进“厂网一体化”改革和按效付费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完善港区(码头)排水管网建设,做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城乡绿色发展新动能。

10.促进能源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能源电力配置枢纽平台,打造坚强可靠主网,建设安全灵活配网,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优化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加速推进以新一代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为重点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智能计算设施建设,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国内领先的西部(重庆)数据中心集群。

11.构建互联互通交通网络。大力推动交通强市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共同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大力推进“四网融合”建设。持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计划,开工建设中心城区至主城新区城轨快线、融城通道,打造“山城步道”特色品牌,大力推进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着力完善“轨道+公交+慢行”绿色交通体系,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区”。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滚动实施“堵乱点”治理,持续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缓堵促畅,大力实施既有路网更新改造,盘活老马路、老街巷等道路资源,建设“马路上的老城区”,提升城市路网运行效率和交通出行品质。开行一批城市群公交列车、城际公交,扩大“小巷公交”开行范围。合力推动“一区两群”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农村道路升级,稳步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

12.加快城乡供水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水网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推进主城都市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实施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工程,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13.推动综合管廊系统化建设。结合我市山地城市特点,开展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落实管线强制入廊要求,完善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智慧管廊建设。推广使用综合管廊装配式建造技术,完善地方标准体系。

(四)深化绿色建筑创建,助推实现双碳目标。

14.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制定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倡导绿色设计,推动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广宜居农房建设,推动建成一批装配式宜居农房。

15.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绿色化改造转变。大力推动既有居住建筑及社区绿色化改造,统筹推动绿色社区、完整社区一体化创建。鼓励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抗震加固等工作同步实施,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

16.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建筑工业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通过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推动实施绿色建造,助推“建造强市”建设。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开展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加强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建设。强化土地、财政、投资等要素保障,培育国家级现代建筑产业基地,打造现代建筑产业体系。

17.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加大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EPC)实施力度,积极发展设计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完善绿色建设项目材料信息价格发布机制,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

18.推动绿色建材普及应用。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健全采信机制,完善重庆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推广气凝胶等新材料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强化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进一步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扶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政府积极采购绿色建材。

(五)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绿色生活体验。

19.深入实施城市更新提升行动。注重城市发展理念、开发方式、治理模式的更新,聚焦城市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强化区域统筹、弹性管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更新活动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提升,重点对危房集中、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的老旧片区,实施修缮加固与危房拆除相结合的棚改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传承街巷文脉。

20.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短板。加强养老托育救助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永久性方舱医院”。优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推动文化体育设施的更新和提升,优化文旅消费场所全域布局,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

21.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选择绿色照明产品、设备,推动绿色照明发展。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

(六)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22.强化制度总体设计。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机制,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动态管控建设进程。加强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规范执行力度,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

23.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推动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合力,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4.健全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加速城市智能中枢全面支撑优化城市治理与决策部署的能力提升,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整合城市多维度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档案制度,加速建成城市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及运营模式变革,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整合政务系统上云。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医保、教育、养老等智慧民生服务。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落实城市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噪声技术要求,建立噪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加强交通噪声管控。

25.持续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工作机制。在主城都市区城市体检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向“两群”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延伸。

26.健全完善城乡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体系。推进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加强城乡自建房周边地质灾害治理,切实消除隐患。加强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完善违法建设查处流程,严厉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完善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区县政府、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监测人员等各网格的岗位责任和工作要求。将房屋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范畴,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既有城乡房屋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27.健全城乡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排查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预测预警预防,推动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建立风险隐患全过程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水平。强化防灾减灾和城市群救援空间保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提升专业救援能力。

28.推动实施能耗限额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

29.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力度,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与活力,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环保产业,带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30.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创新能力。开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产品集成示范,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在城乡建设领域应用。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融通创新、利益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各区县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根据本意见确定本区县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具体任务分工,编制年度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学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等,着力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水平。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方式,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附件:重庆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具体工作任务(项目)清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具体工作任务(项目)清单

重点任务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加强规划引领绿色发展,推动高品质宜居地建设

1.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新格局

1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引领城乡绿色发展。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2

统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促进形成疏密有致、集约高效的空间格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3

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4

强化基础设施发展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产力布局和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2.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

5

构建以主城都市区为引领,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为支撑的绿色协调发展格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6

细化“3+4”主体功能分区体系,强化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效益,增强城市化地区的综合承载力,分类指导特定功能区的差异化发展。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7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严格控制城镇空间无序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扩张,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到2025年,国土开发强度、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达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

8

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衔接“三线一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到2025年,中心城区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3%、城市绿地率不低于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8平方米。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9

优先保障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引擎的空间需求,提高产业和人口的承载能力。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10

统筹规划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立足于城市地上地下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合理规划、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城市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

3.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11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规划建设都市圈,以区县城为依托规划建设城镇圈,构建超大城市引领发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的网络城镇群格局,建设山水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12

中心城区突出多中心组团式超大型山水城市空间格局,以“两江四岸”为主轴开展城市更新,优化空间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高层建筑,强化江河岸线管控,塑造显山露水、错落有致、疏密有度、彰显文脉的城市空间形态。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13

其他城区顺应山水城市格局,留足山水与城市间的绿色通廊,让自然山水楔入城市。塑造天际线、扮靓水岸线、控制好山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水之间的城市展开面。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

14

小城镇结合资源禀赋特点和功能定位,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山水特色,传承历史文脉,延续地域性、乡土味,展现精致隽秀、恬静悠然的空间形态。推进以区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满足农民在区县城安家就业需求。

各区县政府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15

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布局的引导,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系统推进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做好城市建筑高度、密度分区,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山脊线、水岸线、边坡线。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

16

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建立超高层建筑方案审查管理台账。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4.打造安全绿色、生态宜居的文明美丽乡村

17

保护乡村自然山水,遵循传统乡村风貌特色。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行村容村貌设计美化行动,村庄中的新建农房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融合村民的生活生产场景,打造绿树环绕、青山横斜的巴渝乡村画卷。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

18

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

市文化旅游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委

19

实施“点亮农村”工程。重点完善村内主要道路、广场晒坝和农房院落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使用LED、太阳能等绿色节能照明设备,鼓励支持农户开展庭院照明建设,开展村庄亮化工程示范创建。到2025年,安装10万盏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

20

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

市乡村振兴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21

强化改革创新,聚集资源要素,突出集群成链,进一步提升价值链、拓展功能链,支持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机制,丰富新业态,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补齐农产品加工业短板,促进产城融合、产村融合。

市农业农村委

22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增强绿色农业发展新优势。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到2025年,打造10个百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争创中国(重庆)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市农业农村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委

23

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大力开展“文明生活进农村”,推广“积分制”“老马工作法”,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审会、红白理事会等各类群众组织,深化农村志愿服务队伍、阵地、制度建设,抓实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孝敬父母、封建迷信等专项整治,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旅游委、市乡村振兴局

5.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24

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延续乡村历史文脉,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保护标准和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责任,依法问责处罚。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文化旅游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25

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

26

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有序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财政局

27

推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做好测绘、建档、挂牌工作。

市文化旅游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28

全面推进钓鱼城遗址和白鹤梁题刻申遗工作,推动中国水文博物馆项目建设。

市文化旅游委、市水利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29

保护利用好“两江四岸”文物,建设开埠文化遗址公园。

市文化旅游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30

推进抗战遗址、统战历史文化旧址及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31

加强“三线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区。

市文化旅游委、市经济信息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32

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砍大树、不盖高楼。实施“重庆院子”古建筑示范项目,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园、街区、传统风貌区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实施一批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到2025年,建设20个以上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

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城市管理局

33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不损毁古树名木,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强化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传承绿色文化,留住城市记忆与乡愁。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34

积极推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

市文化旅游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35

推动建设“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到2025年,新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80人以上,新增区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0项以上。

市文化旅游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6.着力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36

以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四山”保护提升。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37

保护三江生态涵养带。包括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保护好三峡水库国家战略水源地,提高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推进三江干流两岸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整

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合岸线资源,协调好生态岸线、生活岸线、生产岸线的关系。

38

保护四大生态屏障。包括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维护好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积极稳妥推动高山生态移民、地灾避险移民搬迁。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因地制宜发展气候经济、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市发展改革委

39

保护景观生态廊道。包括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云雾山等23条平行山岭,大宁河、涪江、阿蓬江等37条次级河流,达氏鲟等鱼类洄游通道和林麝、黑叶猴等珍稀动物种群迁徙廊道,以及区域性基础设施通道沿线绿廊,提升景观生态廊道在全市生态安全格局中的支撑作用。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40

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按照突出安全功能、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的次序,以系统观念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强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平行山岭和近城重要独立山体的保护和修复,完善区域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

41

尊重城市总体山水格局。顺应自然,保护城中山体、水体、地貌,延续山地自由式路网,不大填大挖、深挖高切,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标准规范建设。注重山地建筑体量和尺度应与环境相适应,滨水地区严格进行建筑后退管理,留足自然岸线。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

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42

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防治。到2025年,全市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2%以上。

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

43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推进南川区德隆镇、武隆区和顺镇、涪陵区大顺乡等12个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推动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工作,到2025年完成80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44

加强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

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

市生态环境局

45

深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优先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到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4.5平方公里。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7.大力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46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支持力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建设改造。

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47

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推进城乡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减少非电行业燃煤消费量,降低煤炭用于发电的比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天然气

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

消费占比达到19%左右,天然气年消费总量达到164亿立方米,城市燃气普及率不低于99%;实现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替代电量70亿千瓦时。

48

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启动实施一批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试点示范。到2025年,力争全市清洁能源装机约1500万千瓦。

市能源局

49

有序实施乌江、涪江等重要干流梯级开发。

市能源局

50

落实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的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的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51

开展风电场技改扩能“退旧换新”大容量高效率机组,提高风电发电效率。

市能源局

52

保障建筑屋顶光伏系统接入电网需求和接入设施供应,做到“应接尽接”。落实太阳能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激励政策,积极推进整区(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开展16个区县整区(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市机关事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

53

落实工业厂房、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太阳能光伏应用的要求。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机关事务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54

推动绿色照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运用光伏新能源照明设备,降低平均能耗水平。

市城市管理局

55

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到2025年,新(改扩)建14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8.高标准打造城市绿色名片

56

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度融合,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主城都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100%。

市城市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57

加快建设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5年,新建、扩建厨余(餐厨)垃圾处理项目9个。

市城市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58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改造。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2500个。

市城市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59

建设较稳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队伍。

市城市管理局

60

推进适宜重庆山区特点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鼓励采取多种技术方法对厨余垃圾进行不出村就地就近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大可回收物的收运力度。

市城市管理局

市供销合作社

61

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动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提档升级。到2025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0万吨/年以上,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充分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

62

优化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支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区域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

63

加快国家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或提质改造,全面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促进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处置,推动具备条件的区县建设“无废医院”。到2025年底,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210吨/日以上,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64

依托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等设施,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

65

系统化特色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到2025年,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城市建成区4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66

推进城市防洪排涝、水生态空间保护、城市水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提升城市雨洪调蓄功能。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67

新区建设以实现径流管控目标为导向,通过规划建设管控,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旧城改造以解决城市内涝、水体污染等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两江四岸”及“清水绿岸”治理提升等项目同步实施。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68

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相关建设要求应贯穿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全过程,结合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形成闭合管理,严格过程管控,提高建设质量。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69

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到2025年,推动建设2个以上国家森林城市。

市林业局

70

推进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打造“一江碧水、层林叠翠、四季花漾、瓜果飘香”的美丽生态带。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7%,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

市林业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71

旧城结合城市更新拆违建绿、拆旧建绿,新区有序推进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农业农园等项目建设,多渠道保障绿地空间。

市城市管理局

72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绿地布局,多渠道保障绿地空间,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对绿地的占用平衡,探索将城市田园、城市绿心、绿带等开敞空间计入绿地面积。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城市管理局

73

推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有序推进全域构绿、规模增绿,提高城市绿化、美化、彩化、香化水平,实施以“坡坎崖”、屋顶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建设,打造城市园林“山城”系列品牌。到2025年,完成“坡坎崖”绿化美化地块500个、总面积2000万平方米,示范点项目30个。

市城市管理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74

加强乡土植物资源的保护应用力度,完善城市植被体检制度,提升城市绿化常态管护水平。

市城市管理局

75

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近期持续实施109公里岸线建设,修复生态系统,打造山清水秀生态带;开放公共空间,打造便捷共享游憩带;传承历史文脉,打造人文荟萃风貌带;提升滨江颜值,打造立体城市景观带。

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委

76

远期做好285公里滨江岸线规划建设管控,推动嘉陵滨江生态长廊规划实施工作。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委

9.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77

实施管网建设与改造,将管网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同步施行。新区管网建设应采取分流制,旧城要结合管网排查成果,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病害治理,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到2025年,改造建设污水管网5500公里以上。

市住房城乡建委

78

将排水管网改造列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实现管网改造全覆盖。

市住房城乡建委

79

强化管网外水入渗入流、倒灌排查治理,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

市住房城乡建委

80

对现有合流制区域因地制宜采取雨水源头减排、雨污分流改造、截流设施改造、分散调蓄(处理)等工程措施,降低雨季溢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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