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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2-27 04:44:10 本文标签:葫芦岛市 城乡建设 建设局 中共 住房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做到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把抓整改作为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刮骨疗毒的决心担当,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单位科室负责同志切实承担整改具体责任,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各单位科室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整改工作专题会、推进会以及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审定整改方案及具体措施,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强化整改落实

按照“原因找准,责任厘清,措施定实,整改到位”的要求,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深入研究,梳理细化成具体整改事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同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各单位科室分别对照制定各自的细化落实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督办跟进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各单位科室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工作管理闭环,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有效推进。

(三)形成常态长效

坚持举一反三,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定《市住建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深化整改成效,将巡察成果转化为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确保我市住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254条,已完成239条,其余部分正在推进中。对能立行立改的具体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需要开展专项整治的难点问题,制定专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整改任务,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罢休。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完成情况

市住建局党组将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把巡察反馈问题逐个解决到位。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为实现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不足方面。

1. 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把落实“第一议题”机制与正在开展的工作融合起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把落实“第一议题”机制与正在开展的工作融合起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化理论学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等制度规范,结合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职责定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开展工作的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

三是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加大工作调研力度。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结合住建实际,班子成员实地调研18次,深入基层实地体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找准群众需求,作为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和工作实际,研究协调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着力解决百姓所急所想。

五是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城区山水路交通岗、工商行等内涝点治理后基本消除内涝,爱心公园和薪火相传等口袋公园建成投入使用后得到百姓一致好评。

2.关于“推动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有落差问题”整改

一是制定住建领域规划性指导文件。通过出台住建领域规划性指导文件规范管理制度,补齐短板。结合相关部门的合理建议及时对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住建领域规划性指导文件。

二是积极开展建筑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目前,建筑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已搭建完成,印发了工作通知,并积极指导各施工企业按照要求开展监管平台与新建工程对接工作,不断完善住建系统能耗统计数据库建设。

三是坚持“安全为底”,聚焦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系统提升城市安全指数,针对低洼易涝点实施“一点一策”整治;加强项目管理,坚持“日调度、周总结、月通报”积极推进道路雨污分流项目。

四是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学习培训,在工程质量监督、造价控制、项目管理、手续办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培训,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保障工程质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得到了加强和完善,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保证工程施工与设计一致性。

五是积极对接省住建厅,摸清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底数,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指导,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各地区提高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六是成立市级保交楼工作专班,统筹督导推进全市项目建设,同时压实县(市、区)政府和企业主体责任,有任务的县(市、区)均成立保交楼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和副职包案推动,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督促责任地区和部门制定烂尾项目(停缓建)项目攻坚方案,坚持“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政策、一抓到底”,明确具体措施并推进落实,有力有序推进盘活工作。

七是强化责任担当,推进信访案件化解进程。落实领导包案职责和属事单位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属事部门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做到“应谈尽谈”“能化尽化”。

八是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成立葫芦岛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专班,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了责任落实,住建系统逐步形成了从领导到基层员工的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3.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有差距问题”整改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履职监督。设立项目审批帮代办人员,为企业申报审批事项全程提供高效服务。同时,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公示监督投诉电话,对违规下发审批权和推诿扯皮行为坚决制止。

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高全科人员知法守法意识和综合能力。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及改进方法,虚心向好的单位学习,严格落实双人执法检查有关规定,加强对违法现场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是依法依规,精准定性。针对群众举报问题,市住建局认真调查核实,根据核实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精准定性,确认举报问题有属违法行为的均立案成卷。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廉政风险较为突出方面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引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作为局党组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组成员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深入剖析并进行报告。

二是定期了解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择优晋升职务职级。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杜绝再次发生违规调任干部问题。

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经常性开展实地调查和问题分析研判,延伸发现问题的触角。深化运用提醒谈话,对机关纪委相关人员加强教育管理。

四是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项目具体约束。

2.关于“担当尽责的精气神不足问题”整改

一是严抓项目谋划,规范工程前期工作。不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活动和廉政教育警示,引导相关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根据现场调研和居民合理化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做好工程项目谋划和统筹,通过制定详细进度计划,明确每个环节时间节点。全力协调施工难点、疏通堵点,推动项目实施。

二是针对全市物业管理情况,查缺补漏,出台完成相关制度补齐短板。通过采取走访、座谈、信用评价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行业的指导,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监督。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检查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四是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对已判决案件进行审计结算、及时申请并给付拖欠款项。为减少拖欠账款现象,加强了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提前规划、及时申请等方式,提高工程款的拨付效率。

五是加强供暖设施维护,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设立用户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沟通渠道,及时解答用户疑问,收集用户反馈,形成闭环管理。

六是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质效不高的问题,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等部门,对问题点位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立行立改,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3.关于“廉洁风险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要求,不随意简化提取流程更不得逆流程操作。通过对合作银行进行重新招标,进一步压缩账户规模,

二是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对项目管理公司资产进行评估盘点。举一反三,加强对下属单位、企业的监管,全面掌握相关信息,转隶改制及时盘点资产、债权债务等相关情况。

三是规范采购程序,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立即停止直接发包行为,通过修订和完善项目发包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规范项目发包的流程和标准。聘请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全过程造价咨询公司、监理公司对新工程质量、造价、手续办理等进行多方面监督,并严格规范落实政府规定采购程序。

四是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对固定资产及公共资源管理的力度,不断完善更新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资产明。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乏力,打造新时代过硬的住建队伍有差距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能力偏弱问题”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将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法规执行、下属班子和机关干部考核等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定期调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市住建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市住建局党组派出考察组深入所属单位开展考察工作,形成纪实材料。

三是健全完善局长办公会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建立重大事项局长办公会议讨论,讨论后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

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推动党组工作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2.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问题”整改

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度,制定《市住建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加强对局机关、所属单位负责人事工作干部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动态掌握干部任职情况,及时做好调整和人员储备,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瞻性、计划性,调动干部积极性、鼓励干部干事创业。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二是按照《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办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三是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督促认真制定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支部书记统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做好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批评意见的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予以召开。

(四)巡察和审计成果运用成效不明显,整改质量有待提高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

一是按照工作实际,调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梳理查摆巡察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做好跟踪督导,把问题整改到位。

2.关于“建立健全整改制度有差距问题”整改

一是认真梳理审计问题整改报告,理清问题性质。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多次例会研究巡察整改涉及财务、审计相关问题整改推进会,对审计问题整改按照职责分工,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全力推进整改。

二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要求各部门落实组织协调管理程序,推动对项目档案分类整理,规范项目归档。

3.关于“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整改

一是局党组针对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工作职责,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二是对提交整改报告超期的问题进行详细梳理,查找超期原因,优化整改流程,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审计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完成整改报告。

三是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做好工程前期征求居民意见工作,根据居民合理化意见优化工程设计,避免反复调整施工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葫芦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行为,加强管理。

三、关于下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抓好一体学习领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城乡振兴、加强民生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转化为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兑现各项整改承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整改诠释对党绝对忠诚。

(二)强化工作举措,巩固整改成效。

聚焦严格落实政治要件,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确保有力有效。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必须坚持不懈抓整改打基础,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思想,认真行权履职,围绕奋力实施三年行动,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切身感受到民生为大、民生为要,积极应对“8·20强降雨”汛情,做好灾后重建,抓实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不断丰富监督方式,扎实开展监督工作,一竿子插到底做好跟踪问效,建立全过程、全链条式闭环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住建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认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及时排查化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严”的主基调,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后续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全面整改到位。继续推动建章立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加强成果运用。

(三)深化内化转化,推动事业发展。

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同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如,关于住房和房地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关于城市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关于乡村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在党组会上认真学习领会,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住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扎实的工作,把强国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履好职责、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切实以高质量整改落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带头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把落实整改与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城乡振兴、民生改善、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画上圆满句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113247;邮政信箱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电子邮箱:hldjwzhengzhibu@163.com。

责任编辑:李可欣

 

原文地址:http://zjj.hld.gov.cn/zwzx/gs/202508/t20250821_1215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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