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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人工智能+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7 05:10:29 本文标签:人工智能 行动计划 辽宁省 印发 

辽住建〔2025〕91 号

各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数据局,沈阳市房产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推动人工智能在城市建设治理领域的应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数据局编制了《辽宁省“人工智能+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业经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数据局

2025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辽宁省“人工智能+城市”行动计划(2025-2027年).pdf

 

原文地址:https://zjt.ln.gov.cn/zjt/tfwj/lzj/202512101341572265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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