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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命名“映湖创居“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日期:2025-12-27 05:23:05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行政许可 宁德市 建设局 住房 

申请人: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MA8URBCQ51

申请事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

你单位报来“映湖创居”命名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并经市民政局复核,同意将坐落在建工路西侧同心路南侧的建筑物群命名为“映湖创居”(罗马字母拼写:Yìng hú Chuàng jū)。该名称为该建筑物群的法定标准名称,其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请按该法定标准名称进行宣传和推广。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508/t20250812_21429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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