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经开区、双桥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4 号,附件1 ),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按照文件有关规定,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商业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市住房城乡建委已制定《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办理流程及相关表格》(附件2),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1.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2. 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办件流程及相关表格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办件流程及相关表格.docx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