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各县(区)城乡住房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房屋安全鉴定质量,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质安〔2022〕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自建房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对符合条件的1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予以公布。
联系人:于增辉 电话: 63305637
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业服务单位名单(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