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泰建字〔2022〕29号)已到期,为加快我市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介行业的动态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泰安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将《泰安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tajs.taian.gov.cn/)获取《泰安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taspfyxs@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泰安市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15楼房产中介科,邮编:271000。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联系电话:8334289。
附件:泰安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pdf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4/11/12/art_45135_1030664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