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标准准确、有效实施,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管字〔2024〕6号)要求,现公开征集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山东省地方标准)使用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反馈。
一、征集方向
(一)低碳节能与绿色发展。包括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方面标准。
(二)城市更新与宜居建设。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村居建设、历史建筑保护等方面标准。
(三)品质提升与安全发展。包括高品质住宅建设、养老设施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等方面标准。
(四)建筑市场与数字住建。包括智慧城市建设、智能建造、数字建筑、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标准。
(五)工程质量检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与市政工程实体质量、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检测和试验方法等方面标准。
(六)其他方面工程建设标准。
二、征集内容
(一)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或条文之间表述不统一、互相矛盾的情况;
(二)标准内容、要求难以执行的情况;
(三)影响标准有效实施的主要原因;
(四)其他标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反馈意见应内容具体明确、数据详实准确,引用标准、条文编号清晰。
2.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填写《标准使用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建设主管部门通过金宏网反馈至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技术处;工程企业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邮箱:jspxzx@qd.shandong.cn)。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分类整理,按相关程序报标准发布部门形成意见后,及时对外公布。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程萌凯,联系电话:85061805)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406/t20240624_809468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