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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建筑机器人施工补充定额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7 11:05:53 本文标签:山东省 机器人 转发 发布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筑机器人施工补充定额的通知》(鲁建标字〔2024〕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筑机器人施工补充定额的通知 .pdf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4/12/26/art_32695_10311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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