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城公租房5号楼1单元201室保障家庭(申请人刘志刚,身份证号:370303********063X)因高位截瘫,上下楼不方便,现调整至幸福城公租房5号楼1单元104室。符合《淄博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定》(淄建发〔2022〕42号)规定的房源调整条件,现对房源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9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9.0988/doc_66de51007ed45b171071638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