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财政局管理建立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州财资[2021]6号)和《黔东南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东南财资[2024]4号)文件规定,拟捐赠7台已达到报废年限但设备性能尚可满足办公需要的台式电脑给台江县帮扶点,其中:方黎湾社区1台、老屯村2台、南瓦村2台、红阳村2台。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8日-2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吴晓璇 联系电话:0855-8222487
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j.qdn.gov.cn/gzdt_5825286/tzgg_5825289/202506/t20250618_881577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