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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湘建法撤字〔2025〕6号

发布日期:2025-12-27 15:58:14 本文标签:行政许可 决定书 湖南 撤销 销行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湘建法撤字〔2025〕6 号

湖南高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向我厅申报 2024 年第 14 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时,所使用的技术负责人杨丽芬“沅江市阳罗洲镇公租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等 5 项业绩规模指标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厅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你单位在签收后未提出异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我厅决定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 年 8 月 19 日

 

原文地址:http://zjt.hunan.gov.cn/zjt/xxgk/xinxigongkaimulu/xzzfzl/shgs/xzyk/202508/t20250828_337847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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